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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否成立?
发表于2009-6-22 点击率:800人次
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否成立?
 
试用期不能脱离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之内,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合同期限为计算为劳动合同期限。
例如:A公司与B员工签订了3个月名为试用期的合同,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问该试用期合同是否成立?
1】该试用期合同不成立;
2】该3个月期限推定为A公司与B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即认定A公司与B员工之间有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
3】这3 个月内的劳动标准按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2008.1.1】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第四款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002.5.1】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三条第二款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1995.8.4】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8、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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