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皮书:纪念《劳动合同法》公布2周年
编者按:
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通过并公布。记得那时,为《劳动合同法》叫好的热情如此广泛,以至于一位为《劳动合同法》高唱凯歌的学者常凯教授被媒体称为 “劳方代表”,《劳动合同法》当时似乎就是劳动者的救世主,尽管这在后来被事实证明是不适当的,但当时的人们还是误以为真的表达他们的支持。董保华教授说出了真话,他在《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时即以“万言书”的形式直陈草案的弊端,并独立的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可惜的是,他的意见被称为资方代言,他被冠以“资方代表”[1]之名,于是成了被批判的对象。历史终究是要证明是非对错的,2年时间过去,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过程中,缺陷一一暴露出来,就连当初炮制“劳方资方”概念的媒体第一财经也不得不承认“很多问题都被董保华不幸而言中”[2]。
到了需要理性总结一些问题时候,董保华教授和常凯教授都各自发布了他们对2年来劳动法与劳动关系状况总结的蓝皮书,董文是《争鸣中的探索——2008年劳动法学前沿问题报告》,发表于《社会科学蓝皮书:中国社会科学学术前沿(2008~2009)》上,常文《2008—2009年度企业劳动关系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和易才集团合作成立的课题组)举行了一个发布会发布,常凯是课题组组长。读一读两份蓝皮书,做一些对比,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1、从蓝皮书的作者来看:董文是董保华和李国庆合作撰写的,而常文其实是以常凯为领导的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和易才集团合作撰写的。被称为“资方代表”的董保华教授依然是以一个独立学者的身份阐述他对劳动法学的研究,而“劳方代表”的常凯教授却倾向于和易才这个劳务派遣公司合作组织课题组进行社会调查了,记得曾经常凯教授还认为派遣公司对劳动者是“‘杀鸡取卵’式的掠夺”[3]。
2、从蓝皮书的发表刊物来看:董文发表于《社会科学蓝皮书:中国社会科学学术前沿(2008~2009)》,这是一份权威的社会科学书刊,刊载了一些代表性的论文,常文则是通过发布会发布,然后登载于网络。
3、从蓝皮书的主要内容来看:董文关注了2008年劳动法学理论前沿问题,包括劳动合同立法、就业促进立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立法的理论争鸣和研究。常文着力使用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来评价了中国企业的劳动关系状况,并给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提出了建议。
4、从蓝皮书的作用来看:董文对2008年整个劳动法学界理论前沿进行了一次全面性的梳理和总结,因此对劳动法学术研究的贡献是不可否认的,无论是立法者、执法者还是司法者,无论是专业人士还是爱好者均可从中吸取营养。常文通过抽样调查对企业的劳动关系进行了分析,预测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了对策建议,其作用用其自己话说是“一方面对目前的理论教学有很重要的贡献,另一方面为企业制定政策和实际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持。”
5、从蓝皮书的实质来看:董文是以纯学术立场的回顾、总结和研究,都是言之有据。而常文则让人有点疑惑,一是其创造的“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有待验证,二是其关于《劳动合同法》只带来不到1%成本[4]的结论令人质疑,根据刘吉先生在“2008年度观察家年会”的发言指出,《劳动合同法》使企业的直接成本增加了20%到30%[5]。不过常凯教授的结论到是符合官方的2%统计。常凯教授背后官方的影子若隐若现,似乎突显了劳资之争的实质是官民之争。
不过,真正想要了解这些问题,还是需要仔细读一读两个蓝皮书,读者们对第一手资料的阅读将形成自己的判断。
董文《争鸣中的探索——2008年劳动法学前沿问题报告》
请见本网:http://www.eastlaborlaw.com/work/xueshu_detail.asp?newsid=92&type_sort=lunwen
常文《2008—2009年度企业劳动关系报告》
请见本网:http://www.eastlaborlaw.com/work/xueshu_detail.asp?newsid=93&type_sort=falvxue
[1] 《劳动合同法》争论继续:谁真正代表工人利益 ,转引自《第一财经日报》2006—04—07。
[3] 常凯、李坤刚:《必须严格规制劳动派遣—论我国劳动派遣的作用及其法律规制》,周长征主编:《劳动派遣的发展与法律规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第309页。
[4] 常凯:劳资关系应以法为鉴,2009年03月06日 载于《法人》。
[5] 常凯:劳资关系应以法为鉴,2009年03月06日 载于《法人》。 |